公 告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退出现役回到长丰县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长丰县安置的部分退役士兵,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
一、申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证明。
三、受理地点: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可代收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66509915
中共长丰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